中新網南京12月5日電( 劉津 通訊員 李自慶)“陪姐姐捉夫姦情,弟弟一氣之下,一腳踹斷‘小三’三根肋骨。”今天,南京鼓樓人民法院通報,該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因捉姦引發的故意傷害案,被告人最終自願賠償受害者5.5萬元達成和解,免於了刑事責任。但法官表示,此案中儘管法院沒有對被告人量刑,但仍判決他汽車貸款構成犯罪,連同經濟賠償,故代價仍夠沉重。
  現年43歲的陳偉(化名)是南京一名從事個體經營的老闆,不光生意做的順順噹噹,日子也過得安安穩穩。但從去年下半年開始,陳偉便被姐姐陳芳(化名)的一樁家事弄的很糾結。原來姐姐陳芳意東森房屋識到時常夜不歸宿的丈夫王凱可能有了外遇,但要命的是就是抓不到證據。陳芳要弟弟陳偉幫忙收集證據,可陳偉實在沒招。
  2012年10月下旬,陳餐飲設備芳經窮盡手段打探,終於發現了丈夫與一姓李的單身女子廝混的具體位置。鎖定目標後,當月27日晚,陳芳叫來陳偉等一干人馬決意捉姦。幾個人設計好捉姦方案後,於當晚10時許趕到嫌疑目標處,決定實施捕捉行動。
  隨後,陳偉等人冒充樓下住戶,以屋頂漏水為由,敲開了租住此處的李女士房門,一舉將赤身裸體的王凱堵在了李女士的床上。事實不容狡辯之下,王凱承認與年輕貌美的李女士有染,並希望得到妻子及其家人的寬恕。但澎湖民宿陳芳豈肯就此罷休,在隨後發生的爭吵打罵中,幾個人一邊教訓王凱一邊拍照保留證據,見此,李女士見過來拉陳偉,意欲幫王凱解圍。陳偉氣急之下,一把將李女士拽倒,並朝其身上猛踹一腳。陳偉的這一腳踹的夠重,一下子踹斷了李女士的三根肋骨。
  事情很快驚動了警方,當鋪陳偉把禍闖大了。
  李女士住院治療期間,陳偉就已經支付了一筆可觀的費用。後經司法鑒定部門鑒定,李女士的損傷程度構成人體輕傷。2013年4月22日,陳偉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取保候審。後經公安機關多次調解,但因李女士開出索賠天價不鬆口,使雙方的民事賠償部分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故雙方不得不法庭相見。
  開庭當天,法院首先就刑事附帶民事部分進行審理,經審判長釋法明理做工作,最終由被告陳偉賠償原告李女士5.5萬元而使雙方達成刑事和解,陳偉在現場履行了賠償款後,李女士當庭向法院出具了《諒解書》,表示願意原諒陳偉。隨後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陳偉涉嫌犯故意傷害罪一案,庭審中陳偉對被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當庭向受害李女士表達了懺悔。最後陳述期間,陳偉一連說出多個“後悔”,後悔不該目無法紀踹傷李女士,最終法庭依照刑法及刑事和解的相關規定,當庭作出了上述宣判。(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法官說法:道德層面的問題不可用暴力手段解決
  針對本案的釀成和判決,審判長谷平在接受採訪時指出:案外人王凱背叛妻子與李女士私通,而李女士明知王凱有妻室仍與其保持不當關係,兩人的行為在道德層面確有過錯,但解決這類家事醜聞的辦法,最終還是要靠法律而不是暴力。
  谷平還說:在我國民間,為弄清一方對婚姻的不忠,常以“捉姦在床”的思維方式取證,這其實也是一種無奈的、但實際價值又不大的選擇。而在這個過程中,而一旦捉姦成功,受害方放縱情緒對過錯方施以暴力,那最終的結果不僅僅是適得其反,而且弄不好就會否觸犯刑律,自食苦果。陳偉的教訓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作為事件的局外人,他理應在現場幫助姐姐穩定情緒,化解矛盾,而不是對過錯施暴,陳偉的教訓應該被更多的人所牢記!(完)  (原標題:男子陪姐姐捉姦 一腳踹斷“小三”肋骨賠5.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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