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6日電 據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平頂山中院”消息,5月16日下午,針對河南平頂山一位單親媽媽微博控訴兩歲女兒在幼兒園遭強姦,被告人一審卻以猥褻罪獲刑四年半一事,平頂山中院通報:目前,該案正在二審程序中。
  近日,網民“平頂山兩歲小草莓”發微博稱,自己兩歲多的女兒(以下稱“小草莓”)長期遭受平頂山新華區焦店鎮東方紅幼兒園園長丈夫王延枝性侵,導致女兒處女膜破裂,多處器官受損。
  今年2月13日,平頂山新華區法院一審以猥褻兒童罪判處王延枝有期徒刑4年6個月。由於對量刑不滿,“小草莓”的媽媽已經上訴。
  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延枝犯猥褻兒童罪一案的相關情況作出通報:目前,該案正在二審程序中,平頂山中院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對本案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依法公正審理。歡迎社會各界及媒體的監督。
  (原標題:“草莓”媽媽不滿幼女遭性侵案量刑 二審法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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